4.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是否能以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17.报考人员在报名参加湖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应当如何处理?
(1)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通过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推荐入学就读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通过高校专升本考试、5年制高职入学就读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3)根据《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录取★、全日制学习攻读第二学士学位,并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以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的学生。
答★: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录职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录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职位的★,学历学位条件还须相应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相关规定。
答: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或专业类别报考★,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录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总体一致。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详细咨询招录机关意见,在征得同意后方可网上报名。在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或专业更名的证明★。
(5)村(社区)干部在任职期间对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答★:(1)报考人员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的,须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答:招录职位有户籍要求的,报考人员或其配偶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或高考时应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答:(1)报考人员仅限于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答★: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答: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仅允许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职位★。
8.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人员如何报考?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具有较高学历人员报考学历要求较低的职位时,须符合该职位所需学历对应的专业要求。比如,某报考人员具有金融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法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那么他可以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专业要求为金融学类的职位,还可以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或研究生、专业要求为法学类的职位★,但不能报考最低学历要求为研究生,专业要求为金融学类的职位。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
答:(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报考人员为“大学生退役士兵”的★,须为在军队服役满2年以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退役士兵,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退役证,以及县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证明。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答:报考人员在参加湖南省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或其他省区市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选调生的(从拟录用公示起始日计算),应当如实报告情况,并终止参加湖南省公务员招考的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拟录用人选★。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答:(1)报考人员仅限于报考工作地所在县(市、区)面向乡镇(街道)事业站所工作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
答★: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含自主招生、单独招生等),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学生。
(3)截止2025年1月★,报考人员应在上述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的,视同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
符合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录的职位。
(4)报考人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须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省级或县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及服务单位共同盖章的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4)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兼任村(社区)的★,不得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含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的职位★。
答: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不具有参公身份的工作人员,符合招录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在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只有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没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清单★、工资流水明细或支付记录★、营业执照等足以证明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不能通过关于★“基层工作经历”条件的资格审查★。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将进入新录用公务员的人事档案★。
(2)办理录用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为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如站所★、中心、大队等的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其他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以及人事关系在县直单位驻乡镇(街道)工作机构、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以上工作人员均须在编在岗在职。
(2)报考人员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须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2)办理录用手续时,报考人员应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社区)★“两委”成员。“两委”成员具体指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设立党委或党总支的村(社区)应是党委或党总支班子成员,其下属党支部的班子成员不属于村(社区)★“两委★”成员。具体任职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复为准。
7.最高学历专业与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
答★:对于面向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报考人员必须以即将取得的最高学历专业进行报考★。其他职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用非最高学历专业进行报考★。2025届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若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不能享受放宽年龄的有关政策。
(3)截止2025年1月,报考人员应在现职岗位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3)报考人员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须服务期满3年、考核合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答★: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如果符合有关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服务期内有被借调到县级及以上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工作,就读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调(帮助)工作时间和就读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岗服务时间累计不满一个服务期的★,不能享受定向招录政策,不得报考定向招录职位。
10.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录的职位资格条件如何把握?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12.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社区)干部定向招录的职位资格条件如何把握?
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录职位要求的专业进行报考★。
以第二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双学位证书上的第二专业报考的,以证书上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证书上记载的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的★,可以用辅修专业报考★。